收藏

百年康惠保2.0重大疾病保险

含前症责任,367元起

2020-11

继康惠保之后,百年人寿最新上线了一款康惠保2.0版重大疾病保险,最高保额70万,60岁前确诊赔付160%基本保额,重症+中症+轻症保障185种疾病,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特疾二次赔付,患12种前症并治疗后可获赔,中/轻症不分组多次赔付,身故责任、投保人豁免责任可选,整体保障比较全面,保费367元/年起。最近想要配置重疾险产品的朋友可以关注。

重疾险,顾名思义是保障重大疾病风险。在健康保险分类中,可以分为医疗险和重疾险,一般医疗险为报销型产品,主要承担医疗费用,而重疾险属于给付型保险,一次性赔付后可用于治疗、治疗后恢复,以及补偿因误工导致的经济损失,减轻整个家庭的经济负担。

投保详情

  • 投保年龄:出生满28天-50周岁

  • 保障额度:最高70万

  • 保障时间:至70周岁/终身

  • 交费年限:5年/10年/15年/20年/30年

  • 等待期:180天

保障内容

01 重大疾病保险金

  • 100种重疾,基本保额最高70万

  • 60周岁及之前初次确诊重大疾病,额外赔付60%基本保额

02 中症保险金

  • 25种中症,不分组赔2次,无间隔期

  • 每次赔付60%基本保额

  • 第一次中症赔付后豁免未交保费

03 轻症保险金

  • 48种轻症,不分组赔3次,无间隔期,

  • 每次赔付40%、45%、50%基本保额

  • 第一次轻症赔付后豁免未交保费

04 前症保险金

  • 罹患12种前症,并经合同约定的治疗后,赔付15%基本保额,最多赔付1次

  • 前症赔付后豁免未交保费,其余保障继续有效

05 第二次恶性肿瘤保险金

  • 若初次确诊恶性肿瘤,确诊后3年后恶性肿瘤新发,或前一次恶性肿瘤复发、转移、持续,赔付120%基本保额

  • 若初次确诊重疾非恶性肿瘤的其他重疾,180天后新发恶性肿瘤,赔付120%基本保额

  • 第二次恶性肿瘤保险金赔付以1次为限

06 第二次心脑血管特定疾病保险金(可附加)

  • 若初次确诊特定12种心脑血管特定疾病1年后,再次发生该种疾病,赔付120%基本保额

  • 若初次确诊重疾非12种心脑血管特定疾病,180天后初次确诊12种心脑血管特定疾病,赔付120%基本保额

  • 第二次心脑血管特定疾病保险金赔付以1次限

07 身故保险金

  • 保至终身版本身故责任不绑定;保至70周岁,身故责任必选

  • 18周岁前,赔付已交保费;年满18周岁,赔付基本保额

08 投保人豁免保险费(可附加)

  • 等待期90天(投保人1-4类职业可选)

  • 投保人初次确诊合同所列重疾、中症、轻症或身故、全残,豁免投保人后续应交保费,被保险人保障继续有效

投保示例

白先生30岁,为自己配置了百年康惠保2.0重大疾病保险,50万保额,附加二次心脑血管特定疾病保险金,保至70岁,缴费30年,每年交保费5755元。

  • 投保1年后,白先生不幸确诊了肝细胞不典型增生性结节并进行切除手术,属于保障责任前症,保险公司赔付50万*15%=7.5万保额,并豁免后续保费,保险合同其余责任继续有效;

  • 投保3年后,白先生不幸确诊轻症,保险公司赔付50万*40%=20万保额;

  • 投保5年后,白先生不幸确诊重疾肺部恶性肿瘤,赔50万*160%=80万保额。合同二次心脑血管特定疾病保险金保障继续有效;

  • 投保8年后,白先生确诊急性心肌梗塞,保险公司赔付50万*120%=60万保额。

白先生共计交保费5722*2=11510元,累计获得赔付167.5万元。

常见问题

Q:如何交后续的续期保费?
A:您好,保险公司会在约定的保险费交纳日从您购买时填写的银行账号中划扣当期应交的保险费,请您保持银行账户余额充足。

Q:这款产品挺好的,我可以为我的家人投保吗?
A:您好,被保险人年龄为出生28天-17周岁,投保人须为被保险人父母;被保险人年龄为18-50周岁,如果不含身故责任,投保人可以为本人/父母/配偶/子女。如果含身故责任,则只能本人投保。

Q:什么情况下重疾保额可以增加60%?
A:您好,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初次确诊患有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且初次确诊重大疾病之日的到达年龄为60周岁以下的,将按基本保额的160%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Q:怎么理解“第二次恶性肿瘤保险金”呢?
A:您好,在保险公司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若所患重大疾病为本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且被保险人自恶性肿瘤确诊之日起3年后,再次确诊发生本合同约定的一种或多种恶性肿瘤,赔付120%基本保额;保险公司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若所患重大疾病为本合同约定的除恶性肿瘤以外的重疾,且被保险人自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180日后,确诊初次发生条款中约定的一种或多种恶性肿瘤,赔付120%基本保额。

Q:怎么理解“第二次心脑血管特定疾病保险金”呢?
A:您好,在保险公司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若所患重大疾病为条款约定的心脑血管特定疾病中的无论一种或多种,且被保险人自该疾病确诊之日起1年后,再次确诊该种疾病,赔付120%基本保额;在保险公司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若所患重大疾病非本合同约定的心脑血管特定疾病,且被保险人自该疾病确诊之日起180天后,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约定的一种或多种心脑血管特定疾病,赔付120%基本保额。

Q:已经买过其它版本的康惠保了,还能投保百年康惠保(2.0版)重大疾病保险吗?
A:如您既往投保无非标体记录,无理赔记录,且符合保险公司其他投保规则要求时,可以投保。

Q:这个产品对被保险人职业有要求吗?
A:您好,投保“康惠保2.0”,要求被保险人从事1-6类职业;如果同时附加了“投保人豁免”,则要求投保人从事1-4类职业。

>> 投保问题可点击进入1v1人工咨询 <<

本保险由百年人寿百年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承保。该公司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全国性人寿保险公司,2009年6月3日正式开业,公司注册资本77.948亿元,总部选址大连,是东北地区首家中资寿险法人机构。

请先登录

添加自己最近需要或想买商品的关键字,例如:剑南春 水晶剑